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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8 14:02:41 股吧网页版
康龙化成:2024年4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附件之演示文稿(中文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8

股票代码:300759.SZ
股票代码:3759.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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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季 度 报 告
2024年4月
前瞻性陈述
本演示文稿呈现的文件、观点和材料(以下简称“文件”)由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供本公司在演示文稿中用于报告使用,不构成对本公司有关证券的推荐。您完全理解该文件是在保密的基础上提供的,并遵守以下规定。本文件内容未经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监管机构审核。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本文件的分发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持有本文件的收件人应告
知自己并遵守这些限制。通过访问本文件,即表示您同意(i)您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文件通知和免责声明的内容,以及(ii)对在本文件中披露的信息绝对保密。
本文件未经独立核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的依据。不构成要约或邀请,也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域内要求认购或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邀请(报价),在根据该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进行注册或取得资格之前,征集或出售都将是非法的,或者不符合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法规,并且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合同或承诺的基础。本文件不包含任何可能导致被视为(1)广告的信息或材
料,包含在《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3)款或(2)香港境内的广告或邀请函,不符合香港法律或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向公众提供要约。能够援引香港法律规定的任
何豁免,并在不经通知的情况下进行重大变更。
本公司的证券尚未且不会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美国证券法》),或根据美国任何州的法律进行登记注册。本文件不构成在美国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邀约的一部分,也不用于在美国境内或美国境内(包括其领土和属地)直接或间接分配,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分配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本公司的证券不会在美国发行或出售,除非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豁免,
或在不受美国证券法注册要求约束的交易中发行或出售。公司将不会在美国公开发行证券。
本文件和包含在此的信息,以及口头或其他方式提供的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必须按保密对待。除符合适用的证券法外,本文件或本文件的任何副本所包含的信息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或任何其他禁止此类信息的司法管辖区获取、传播或分发。任何未能遵守此限制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违反美国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应要求,接收
方应立即归还本文件和演示文稿中提供的任何其他书面信息,而不保留任何副本。
本文件并不声称是全面的,也不包含接收方为评估集团可能需要所有信息。未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文件及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正确性、公平或文
件其内容的完整性,任何人均不接受任何责任或义务(为免生疑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控制人,董事、高管,合伙人,员工,代理人,上述任何一方的代表或顾问)。本演示文稿所传达的信息包含了
某些具有或可能具有前瞻性的陈述。这些语句通常包含诸如“will(意愿)”、“expected(期望)”、“intended(意图)”、“plansto(计划)”和“anticipated(预期)”以及类似意义的词。这些前瞻性声明
反映了当前公司对未来事件一些看法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的一些假设和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并且受到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因此,与实际结果可能存在差异,请务必理解这些前瞻性陈述。特别是,但不限于,对于本文件所载的任何假设、预测、目标、估计、预测或前瞻性陈述的实现或合理性,本文件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也不应依赖于本文件所载的任何假设、预测、目标、估计、预测或前
瞻性陈述。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伙人、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均没有义务更新或以其他方式修订这些前瞻性声明,以适应该日期之后发生的新信息、事件或
情况。公司及其任何关联公司、控制人员、董事、高级职员、合伙人、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均不应对您或向其披露本文件信息的任何人因本文件处包含的信息使用或依赖承担任何责任(疏忽
或其他情况下)。
在提供本文件时,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提供任何额外信息或更新本文件或任何附加信息,或纠正任何明显的不准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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