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
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
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
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大会负
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
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九
条执行。
3、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非独立
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
的贡献确定。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400,000元/年(税
前),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
位领取薪酬。
(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工作岗
位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
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
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
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大会通过其任
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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