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五月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彭波、陈婷婷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 荐 机 构 、 本 保 荐 机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保荐人、财通证券
本上市保荐书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公司、运达股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运达风电
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3 月 31 日的连续期间
报告期各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末、2022 年 12 月末、2023 年 12 月末和 2024
年 3 月末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见第 18 号》 指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公司章程》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释 义...... 2
目 录......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23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26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7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27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28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28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33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34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35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结论...... 3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702,078,355 元
法定代表人:高玲
成立日期:2001 年 11月 30 日
上市日期:2019 年 4月 26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运达股份
股票代码:3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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