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0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
其中董事李志刚、朱凡、赵茗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彭新波、肖峰、王莹瑛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常波、刘志波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李志刚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总结了 2023 年度公司管理者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完成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工作和所取得的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
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齐绍洲先生和吴裕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齐绍洲先生和吴裕斌先生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0,889.6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18.7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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