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
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应选人数(4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李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段晓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朱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赵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永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齐绍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吴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应选人数(2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彭新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3.02 选举肖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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