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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6 18:17:12 股吧网页版
新城市: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084,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9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066,29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87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其中参加现
场投票的 0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084,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084,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084,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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