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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77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G115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78.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21.58 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16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644.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807.0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36.96 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812 号《验资报
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 年 6 月 11 日,
公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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