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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9:17:10 股吧网页版
惠城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下午 4:0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2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首次授予的 63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经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为 844,200 股;预留授予的 19 名激励对
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经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为 238,000 股,上述人员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2005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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