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1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6 日,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5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王建朝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议事效率,提议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795,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0%。董事会认为:王建朝先生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5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24 年 5 月 2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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