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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0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2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7,89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348,746.5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549,253.46 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4年 6 月 3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6 月 3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4]84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玩具日用品类产品精密注 17,574.99 9,097.14
塑件扩产项目
宁波利安科技股 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 14,095.49 10,000.00
份有限公司滨海 件扩产项目
项目 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 6,989.73 3,000.00
件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21.23 3,000.00
宁波利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消费 - 9,671.38 8,057.79
电子注塑件扩产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
合计 64,052.82 33,154.9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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