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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9:49:17 股吧网页版
国林科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福证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国林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91,044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4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59,999,983.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738,860.14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9.104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0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与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10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向公司实际
12月31日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06,109,801.00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0,368,393.83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发行费用人民币283,018.86元,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488,489.14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共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307,218.51元。

2022 年 度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17,551,387.46 元 , 使 用
4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收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871,780.82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903,991.32元。

本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3,273,052.98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797,019.0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315,284.1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管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林”),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投项目的实施,新疆国林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1年9月10日与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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