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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9:53:09 股吧网页版
宇瞳光学: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鉴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32 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另外 115 名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将以上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合计 2,384,76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鉴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51 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终止实施涉及 167 名激励对象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将以上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合计 7,141,69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涉及 36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9,526,4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8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35,548,079 股减少至 326,021,629 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4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67 名激
励对象 440.8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19 元/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王叶英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0.44 万股。因此,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40.83 万股调整为 440.39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6月 24 日。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 1 名激励对象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8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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