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7 15:33:13 股吧网页版
壹网壹创: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8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文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杭州网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仓储物流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307.1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杭州网阔和网创电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事项,上述事项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关联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