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41,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27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357,335,070.00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 33,560,000.00 元和其他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21,465,300.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302,309,770.00 元。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2019〕341 号《验资报告》。
二、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下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增加募
体,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全资子公司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米奥公司”)为实施主体。
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广东米奥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完成相关备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公司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向子公司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广东米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下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广东米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广东米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农业银行股
广东米奥兰特国 份有限公司广州 44077701040017312 境外自办展业务升
际会展有限公司 珠江华侨农场支 级与扩展项目
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丙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下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丁方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乙方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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