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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6 16:48:06 股吧网页版
米奥会展: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75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2024
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因回购方案发布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4.70 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
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2024-054、2024-067)。

截至2024年9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00,0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29,441,935股)的比例为1.5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3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6,373,809.5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3,500,01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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