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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7 17:30:51 股吧网页版
钢研纳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4-029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383,175,000 股(具体数额
以实施前的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送现金分红金额 1.00 元(含税),共计 38,317,500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383,175,000股(具体数额以实施前的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金额1.00元(含税),共计38,317,500元。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分红比例不变。

3、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为: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383,175,000 股(具体
数额以实施前的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送现金分红金额 1.00 元(含税),共计 38,317,500 元。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3,17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屈华阳 陈俊宇

咨询电话:010-62181059

咨询传真:010-62182584

七、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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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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