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3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贷款对象:山东中汇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城市”)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3、委托贷款金额:1.2 亿元人民币
4、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 12 个月
5、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5%
6、审议程序: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及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有效地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以自有资金向中汇城市提供 1.2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委托贷款实际发
放之日起 12 个月,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利率为年利率 5%。山东财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汇控股”)为中汇城市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3.71 亿元,本次委托贷款额度为 1.2 亿元,未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无需相关部门审批。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中汇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9 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 17 号
4、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6、法定代表人:唐文峰
7、控股股东: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实际控制人:枣庄市财政局
9、经营范围:农村住房拆迁;土地复垦;农民安置房建设;挂钩土地整理开发出让;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园林绿化;旧城改造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设施管理施工、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地坪工程、人造草坪工程、塑胶跑道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道路工程、土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维修;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树木、花卉种植与销售;体育设施设计及施工;房屋租赁;道路维护;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维修;水电暖维修;
管道维修;停车场服务;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经营、收益收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材、钢材、木材、水泥、电线电缆、五金交电、劳保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中汇城市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 2023 年对中汇城市提供了 1.2 亿元的委托贷款,中汇城市已按期归还本息;中汇城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AA+
12、中汇城市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215,8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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