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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0:42:26 股吧网页版
广康生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生化”、“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广康生化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2.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5,325,00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97,365,69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SZAA6B029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北晟康化工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设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 801101001371719142 620.26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 120905503410816 32,780.19
有限公司 远分行营业部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8023129200276229 -
有限公司 司英德支行

湖北晟康化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 717903468710000 259.38
远分行营业部

合计 33,659.83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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