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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6 20:37:09 股吧网页版
久量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0808 证券简称:久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量股份”)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9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针对《表决权放弃协议》,请你公司:

(1)说明卓楚光、郭少燕、卓奕凯、卓奕浩表决权放弃部分对应的股份是否可以转让,上述人员后续是否有其他股份转让计划,如是,请补充披露后续具体转让安排并说明是否会导致相关股份恢复表决权并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并充分提示相关风
险;

(2)说明在交易各方产生分歧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取消放弃表决权的可能性,是否存在争议解决机制以及具体的安排,你公司将采取何种具体措施保障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查并逐项说明卓楚光、郭少燕、卓奕凯、卓奕浩与中达汇享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者结为一致行动人的计划,如否,请提供充分、客观的证明材料。

公司回复:

一、说明卓楚光、郭少燕、卓奕凯、卓奕浩表决权放弃部分对应的股份是否可以转让,上述人员后续是否有其他股份转让计划,如是,请补充披露后续具体转让安排并说明是否会导致相关股份恢复表决权并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一)说明卓楚光、郭少燕、卓奕凯、卓奕浩表决权放弃部分对应的股份是否可以转让

卓楚光、郭少燕所持表决权放弃对应的股份自2022年11月29日可以依法转让,但作为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受到减持限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卓奕凯、卓奕浩所持表决权放弃对应的股份将于2024年6月20日后可以依法转让,
根据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该部分股份在解除限售后将转让予中达汇
享。

(二)上述人员后续是否有其他股份转让计划,如是,请补充披露后续具体转让安排并说明是否会导致相关股份恢复表决权并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1、根据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卓奕凯、卓奕浩所持表决权放弃对应的股份将在2024年6月20日后转让予中达汇享,该部分股份转让后,中达汇享将恢复拥有该部分股权的表决权,持股比例将达到26.64%,将会更加稳固中达汇享对公司的控股权以及十堰市国资委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卓楚光、郭少燕确认本次交易正式协议签署后,二人在6个月内不会减持剩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放弃对应的股份),6个月期满后,如二人拟进一步减持,届时将依法依规并遵守《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减持,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如果卓楚光、郭少燕所持表决权放弃对应的股份的表决权恢复,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①卓楚光、郭少燕(以下合称“甲方”)与中达汇享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第2.6条约定,“在弃权期间内,如甲方转让全部或部分弃权股份的,本次表决权放弃的效力安排如下:(1)如甲方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弃权股份的,则该等被转让的全部或部分弃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放弃自该等股份不再登记于甲方名下之日起终止,剩余未被转让的仍登记在甲方名下的弃权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持续有效:
(2)如甲方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弃权股份的,本表决权弃权持续有效,甲方应保证通过大宗交易或转让方式受让弃权股份的受让人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表决权放弃,或促使自身的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放弃行使与该等转让股份等额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但如前述转让是经过乙方同意的,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3)弃权股份全部或部分因被执行等司法程序不再为甲方所有,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但剩余未被执行的弃权股份的弃权及期限等不受影响”。

据此,卓楚光、郭少燕在放弃表决权期间,如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弃权股份的,本表决权弃权持续有效,卓楚光、郭少燕有义务保证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履行表决权放弃义务。如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弃权股份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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