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4
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 286,8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回购股份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4 日、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02、2024-013、2024-017、2024-021、2024-047)。
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0,700 股,回购比例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9,1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 18.46 元/股,最低成交价 11.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03,21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 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原总工程师李红兵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900 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五、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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