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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8:05:10 股吧网页版
玉禾田: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玉 禾 田环境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以及《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根据现实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平衡公司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满足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安排控股子公司每年可按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净利润的 30 % 向 公 司现金分红,每年公司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至少每 3 年重新审阅一次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违反以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满足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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