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4 16:53:51 股吧网页版
耐普矿机: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322,684.06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
未分配的利润为 793,004,941.77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9,810,529.24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155,013 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746,356 股后
152,408,6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分红规划以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