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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4 18:50:07 股吧网页版
耐普矿机: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746,35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53,155,013 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746,356 股后 152,408,65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15,240,865.7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10=15,240,865.70 元÷153,155,013 股×10=0.995126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5126 元/股。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155,013 股
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746,356 股后 152,408,6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155,013 股剔除
回购专户持有 746,356 股后 152,408,6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9 月 1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027****405

股东名称:郑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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