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微纤”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聚杰微纤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3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87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5.0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790,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873,1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917,800.00
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 2020 年 3 月 9 日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汇入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6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25,917,800.00
1、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268,980,186.60
2、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21,351,948.15
其中: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 0
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21,351,948.15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30,965,531.42
金的金额(含利息)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净额 16,722,989.07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1,343,122.9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与相关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 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 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江苏苏州农村商 0706678031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