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095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发来的《减持 计划告知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持有公司股份 69,249,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7%,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9%,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69,249,298 5.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抵债资产处置要求予以处理。
2、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抵债资产。
3、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9,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股东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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