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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8:27:11 股吧网页版
贝仕达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江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梁江洲-离任)

2023 年,本人梁江洲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3 年度任期内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江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权,出生于 1963 年 11 月,本科学历,
律师。1985 年至 1987 年,任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职员;1987 年至 1997
年,任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1997 年至 2004 年,任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至 2017 年,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
年至今,任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12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共出席董事会会议两次,其中现场出席 2 次,列席了 1次股东大会。未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会议中认真阅览每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故此,对于 2023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责任,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责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任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和建议

名称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
第二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届董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
事会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07-19 公司董事任职条件同意将以
提名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上人员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委员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
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审议。

2023 年任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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