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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0 16:47:12 股吧网页版
浙江力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任职资格、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为 3 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
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推荐人不得推荐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职工代表董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6:3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不再接受董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根据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名单,董事会将择期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作为提名人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时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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