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2 19:56:18 股吧网页版
美瑞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美瑞新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美瑞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科技”)提供不超过 8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瑞科技申请及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业务,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7 年内有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保证美瑞科技项目建成后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对美瑞科技补充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瑞科技申请及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
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增
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

为了保证美瑞科技项目建成后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美瑞科技提供不超过 4.7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瑞科技申请及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可分期分批办理,具体情况以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通知,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有效期相同。
下表为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本次新增

担保 被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 是否关
方 保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增担保 占公司最 联担保
负债率 余额 额度 近一期净

资产比例

美瑞

公司 55% 61.09% 9.08 亿元 4.7 亿元 36.87% 否

科技

下表为公司为美瑞科技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

担保额 授权日期 授权到期日



8 亿元 2022 年 4 月 8 日 2029 年 4 月 7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

1.5 亿元 2023 年 5 月 18 日 2024 年 5 月 15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