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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3 19:21:10 股吧网页版
蓝盾光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永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61,242,2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7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075,2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4,166,9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3,296,5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879,4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417,1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9,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81,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3,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40%;反对8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7%;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3%。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75,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4%;反对14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2%;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9,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62%;反对143,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9%;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张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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