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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0 19:17:09 股吧网页版
卡倍亿: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0元/股。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5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0175万股至502.03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02%至4.03%。

8、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

2024年8月12日,公司披露《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晓巧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秦慈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凤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9,163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9%。除徐晓巧先生、秦慈先生和王凤女士等三人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三年内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放弃转股,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转股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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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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