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 年 6 月)
为保证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更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控部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层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50%) 2024 年 于 10%;或以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
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50%) 2025 年 于 20%;或以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扣
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授
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后授出,则预留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