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解释 16 号文件,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 16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规
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
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
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
行了追溯调整。
1、本公司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 变更前 2022 年 12 月 31 变更后 2023 年 1 月 影响数
目 日余额 1 日余额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921,311.47 46,202,373.98 11,281,062.51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54,058.12 14,671,543.44 10,717,485.32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38,722,282.63 38,759,364.04 -84,166.26
未分配利润 179,102,073.78 179,576,287.75 595,461.64
少数股东权益 2,358,190.03 2,410,471.84 52,281.81
2、本公司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变更前 2022 年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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