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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3:22:36 股吧网页版
蒙泰高新: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概述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71,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不高于1,14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2,1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9,600股后的95,542,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108,501.00元(含税)。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7日。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9,108,501.00元÷96,002,105股×10=1.99042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042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80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1元/股-0.1990425元/股=20.80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80元/股(含)的条件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76,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不高于1,153,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的调整,自2024年5月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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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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