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蒙泰高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的股票 2,4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0.09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16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0,402,621.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757,378.0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448号)。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4,560,972.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439,02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 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 27,486.71 27,486.71
纤维扩产项目 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5,386.35 5,386.35
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6,000.00 6,000.00
合计 38,873.06 38,873.06
注: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且实施地点 变更为“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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