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浙
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第三十条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
个月时间限制。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通过: 议通过:
第七十八条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本;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清算;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者变更公司形式;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五)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十二个月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券、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证券品种;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
本;
(八)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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