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22:44:39 股吧网页版
迦南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 5-8,12 and 23.Block A,UDC Times Bui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 0571-83879999 Fax. 0571-88879000

目 录

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二、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5209号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迦南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迦南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迦南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迦南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迦南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迦南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4年4月24日

宁波迦南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7号文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9.7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39.82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2,295.19万元后,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慈溪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为:376678429299)人民币30,144.63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