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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
2、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7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9,793,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9,344,400 股的 52.0540%。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8,1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02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623,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504,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6%。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88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623,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2%。
(3)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129,768,14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25,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479,14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6%;25,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129,768,14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25,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479,14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6%;25,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129,768,14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25,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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