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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0 18:03:03 股吧网页版
华业香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4-039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华文亮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45,783,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87%,其中: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5,61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68,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68,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42,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2%;反对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7,5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6310%;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4159%;
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531%。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志强、宋伟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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