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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9 18:57:08 股吧网页版
爱克股份: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9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系相关各方初步商洽的结果,仅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本次投资事项的实施尚待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意向协议》内容,交易对手方之一曹一枢先生拟在交易完成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公司不低于 5%的股份,若此事项成功实施,本《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意向协议》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的战略布局,为公司寻找新的增长极,公司拟与曹一枢、曹曙峰、周耀明 3 名股东(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订《意向协议》,拟以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无锡曙光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70.62%股权(以下简称“无锡曙光”或“目标公司”),使得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后期能否签署正式协议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拟签订的《意向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意向协议》内容,交易对手方之一曹一枢先生拟在交易完成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公司不低于 5%的股份,若此事项成功实施,本《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意向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核准、备案以及规划、施工等相关许可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曹一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031981********,住址为江苏省无锡市,现持有无锡曙光 33.73%股权。(乙方 1)

2.曹曙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031953********,住址为江苏省无锡市,现持有无锡曙光 31.14%股权。(乙方 2)

3.周耀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13211971********,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 现持有无锡曙光 5.75%股权。(乙方 3)

上述交易对手方财务状况良好,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交易对手方中,曹曙峰先生与曹一枢先生系父子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意向协议》内容,若此交易事项实施成功,曹一枢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曹曙峰先生将成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无锡曙光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135890311K

成立日期:1980-04-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曙峰

注册资本:1,456.829 万元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机光电工业园鸿达路 106 号

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制造;冲压件加工;零件热处理、压铸件、焊接件、机械零配件的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目标公司经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曹一枢 491.402 33.73%

2 曹曙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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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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