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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7 18:34:05 股吧网页版
品渥食品: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3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4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万股且不超过100万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7,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77%,成交价均为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30,1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3、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996,2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96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89元/股,成交均价18.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79.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15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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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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