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3244 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079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9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
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7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 万股。
(二)根据《激励计划》关于经营单位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鉴于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