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4-019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2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9,989.60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6.90%。
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86,077,650股,本次不送红股。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165,874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16,36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65,874股后的215,194,126股为基数进行本次权益分派。
3、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215,194,126股×23.230000元÷10股=499,895,954.70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499,895,954.70元÷216,360,000股*10=23.104823元;本次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10股转增比例÷10股=215,194,126股×4.000000股÷10股=86,077,650股,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转增比例
=86,077,650股÷216,360,000股*10=3.978445。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 2.3104823元)÷(1+0.3978445)。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3 年年末总股本 216,36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股份 1,165,874 股后的 215,194,126 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3.2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 49,989.60 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6.90%。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
计转增股本 86,077,650 股,本次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分配年度:2023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65,874.00 股后的
215,194,12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2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90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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