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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号)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3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694,700,000.00元已于2023年3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增值税金额7,952,379.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047,620.5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965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的披露内容,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轻量化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属零部 39,822.00 31,964.00
件智能制造项目
2 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208.00 8,214.00
3 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轻量化智能 26,729.00 21,407.00
制造项目
4 补充资金项目 8,415.00 8,415.00
合计 85,174.00 7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投资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投 存续状态 余额(元)
资项目名称
广联航空工业 4519032422108 招商银行哈尔 航天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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