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华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 号)注册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99.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5.3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2,083,1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9,923,237.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159,862.61 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3-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原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
前承诺投资金额 后承诺投资金额
超细干粉自动灭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 2,358.84
1 火装置生产项 置生产项目 9,543.66
目、乘客舱固定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694.29
序号 原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
前承诺投资金额 后承诺投资金额
灭火系统生产项 生产项目
目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
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 3,499.38
产项目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168.00
变压器固定自动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
2 灭火系统生产项 系统生产项目 18,797.87 18,797.87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74.46 7,874.46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注: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了“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和“乘客 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两个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 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并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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