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39.3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6.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9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信中银信保字057号),为全资孙公司赣州科翔电子科技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二厂”)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本次担保最高限额为3,500万元,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 债 保 担保最高
保证
权 务 证 限额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方式
人 人 人 (万元)
(1)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
高本金余额;
中
(2)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 所担保的债务逐笔
国
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单独计算保证期
银
复利、罚息)、违约金、 间,各债务保证期
行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
股 赣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份 州 科
连带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年。
有 科 翔
3,500 责任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在该保证期间内,
限 翔 股
保证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债权人有权就所涉
公 二 份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主债权的全部或部
司 厂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 分、多笔或单笔,
信
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
丰
偿时确定。 证人承担保证责
支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 任。
行
金额之和,即为所担保的
最高债权额。
三、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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