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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4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的时间为2024年7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应选人数(6)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郭春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尚庆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陈立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万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朱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王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赵虎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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