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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6:55:06 股吧网页版
亿田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
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职位因
董事辞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会免职而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提名。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候选人。

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选举董事适用股东会普通决议,即须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七条 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公司董事享有下述权力: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及时获得董事会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文件;

(三)及时获得股东会会议通知并出席股东会会议;

(四)单独或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五)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行使表决权,每一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六)在董事会上,独立表达本人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议案的意见和看法;

(七)监督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实施;

(八)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或其它法律文件;

(九)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参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调研、策划、洽谈、签约;

(十)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代表公司从事其他行为;

(十一)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九条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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