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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4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全资子公司江苏凯龙宝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宝顿”)拟与江苏省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江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凯龙宝顿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总额 2 亿元人民币,预计 2025 年起陆续建成投产。该投资项目仍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与项目前期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投资协议中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结合自身及所处行业现状,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全资子公司凯龙宝顿拟与江都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凯龙宝顿拟迁址至江都高新区或在江都高新区设立子公司,投资建设尿素品质液位传感器、尿素箱总成、尿素管路、空调管路等汽车零部件以及液冷机组、电子风扇、散热模块等新能源项目。项目预计 2025 年起陆续建成投产,项目投资总额 2 亿元人民币。其中:设备总投资不少于 0.5 亿元。租赁生产厂房及办公、配套用房约 1.9 万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
为助力产业发展,江都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给予相关扶持政策,包括:厂房租
赁支持、厂房租金补贴、新购设备奖励、设备产出奖励、人才奖励及租房、购房补贴、电力补贴、减免建设规费、行政审批及环保支持、搬迁补贴等。
(二) 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项目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凯龙宝顿与江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凯龙宝顿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基本情况:江都高新区制造业基础厚实,产业链条完整,产业质态优,创新能力强。地处主城区,拥有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
2、关联关系:江都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江都高新区管委会为地方政府机构,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4、最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2023 年 9 月公司与江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重
结晶碳化硅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在江都区设立了控股子公司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聚焦于碳化硅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二)江苏凯龙宝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蓝天路 228 号 2 栋(江宁开发区)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臧志成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093615791H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股东及持股比例:凯龙高科持股 100%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注塑件及机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模具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情况:
(1)资产情况
单位:元
科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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