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6 16:43:23 股吧网页版
南山智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6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和信综字(2024)第 000380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和信综字(2024)第 00038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会同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智尚”、“发行人”或“公司”)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和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现将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标明。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同行业可比公司台华新材 202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用于“智能化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目”,实际产能为 8.2 万吨,
总投入约 15 亿元;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实际产能为 8 万吨,总投入约 14.99 亿
元。其中,台华新材设备投资额 10.64 亿元,发行人设备投资额 8.19 亿元。发行人向关联方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使用,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工程项目将由关联方施工建设。锦纶产品为台华新材主营业务产品,“智能化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目”生产运营期为 10 年。根据审核问询回复,发行人本次募投产品尚未通过客户验证,下游客户未给予正式订
单。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第 3 年投产,生产运营期为 13 年;以达产后
新增年产销量乘以预计销售单价测算营业收入,预测项目计算期第 3 年、第 4
年、第 5 年综合达产率分别为 60%、80%、100%;第 13 年至第 15 年营业成本较
前期大幅下降。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存在延期情况,前两次募投项目达到预计使用状态尚未满一年,暂未进行效益测算。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开工建设。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与台华新材相关项目投资总额接近而设备投资额存在差异的情况、近年来建筑工程行业的价格变动情况、关联交易所依据的政府指导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实质性差异、建筑工程费的测算过程,对比说明两个项目在各细分类投资方面的金额差异及其原因,包括建筑工程费相关金额、面积、单价的差异及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向关联方采购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服务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测算的依据及合理性;(2)在本次募投产品尚无在手订单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产销量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营业成本的测算过程及变动原因,本次募投项目与台华新材相关项目生产运营周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3)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是否符合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是否匹配,结合最新效益实现情况说明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是否符合预期;(4)本次募投项目的最近建设进度,并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及交易性资产余额、对外借款规模、未来资金需求、资产负债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本次融
资的必要性和规模的合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涉及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与台华新材相关项目投资总额接近而设备投资额存在差异的情况、近年来建筑工程行业的价格变动情况、关联交易所依据的政府指导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实质性差异、建筑工程费的测算过程,对比说明两个项目在各细分类投资方面的金额差异及其原因,包括建筑工程费相关金额、面积、单价的差异及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向关联方采购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服务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测算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台华新材锦纶项目在各细分类投资方面的金额差异及其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与台华新材锦纶项目预计产能基本一致

根据台华新材公开披露信息,其“智能化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