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累计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
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 越
李 巍
蒋良兴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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